服务项目 |
灵活用工结算服务,市场推广返佣个税,分销佣金个税,公对私结算税务合规 |
面向地区 |
全国 |
针对以上的痛点,当下有暂行办法可以解决。利用税务委托代征的模式,通过业务众包的方式,将结算佣金、扣缴个税的义务外包出去,交由薪行家来完成,这样不但能解决企业公对私无票支出的问题,还能以核定的税率为个人合规纳税,大大的降低成本,让外包个人多拿钱,企业节省人力成本的同时,税务机关也能征税的三赢局面。
具体流程为薪行家为个人代发佣金,集中去税局报税,处理报税。提供完税证明给到个人。再将代发流水的金额开具等额票据给企业入账,场景真实可控,类目合规,做到业务流、资金流、票据流三流一致。
由薪行家为自由职业者结算个人报酬,相关纳税义务由薪行家为企业代征代缴,做到合规降低成本。
薪行家是受税局的授权,具有代征代缴资质的服务方。
“委托代征”模式 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《委托代征管理办法》《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条例》 也就是说委托代征是由税局授权的企业去集中收税,税局核定税率给委托方,由委托方来代征代收,以达到集中控管、方便纳税的目的。
在解决灵活用工企业远程薪资管理的需求上,薪行家24小时全程在线,足不出户帮企业完成实时发薪。开户实时审核,充值实时到账,三方监管银行账户,资金秒进秒出无滞留,赢得广大中小企业的信赖。
企业与个人合作后,需要打款给个人。
从税务角度来说,谁收钱,谁开票。谁打款谁就有扣缴义务。由于个人没有开票的能力,或者时候开票的门槛比较高,合作的灵工人员数量少还好,数量一旦多起来就不好解决,公转私无票支出就会是一个很大的痛点。
在内部账务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跟处理方式:
如合同并未履行,经营业务也并未发生,则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,所以无法取得发票。对于这类费用可以凭借与合作方签订的购销协议、赔偿协议以及合作方开具的收款凭证进行账务处理;
如果是合同已发生,经营业务已发生,则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,需要获取到对应的票据。跟进新的政策,不能拿银行代发凭证来入账。
针对第二种情况灵活用工SaaS服务方—薪行家推出了定制化方案,通过税务委托代征的模式,利用众包分包为零散人员集中发放佣金、扣缴税款,提供税后收入给个人。代发的佣金开具全额票给企业入账,做进项抵扣成本,解决合规入账问题。
为了便于理解,可代入参考人力资源应用的“劳务外包”模式,但不同点是,个人与任何一方都无雇佣关系,而是项目制的合作关系,灵活用工群体。薪行家推出的解决方案, 相关法规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《委托代征管理办法》、《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条例》。
大白话翻译一下,就是指广告公司因为业务需要会合作到一些临时的用工人员,这些人员与企业双方之间并无雇佣关系,属于计件制或项目制合作。人员也是企业自行找的,但是在结算环节,会涉及到人员的佣金结算,以及个人的个税扣缴问题。
灵活用工结算平台是解决灵工人员已经与企业产生合作关系,任务已完成,亟待解决税款的扣缴,及批量发佣的问题。并不解决灵工人员的招聘、考核,这里可参照人力资源行业的劳动关系外包。
此场景存在的问题,可交由三方的自由职业者佣金结算平台,专为自由创作者提供:佣金结算、扣缴税款、任务管理等服务。薪行家秉承“快捷、、合规”的使命,致力于让广告行业的自由创作者收入有保障,创作更自由。
灵工平台获得税务机关授予的“委托代征”资质,对企业客户的灵活用工场景进行真实性调查,符合真实的灵工场景后,会建立分包合作协议,将灵工人员的结算、报税责任转到薪行家,交由薪行家平台来结算,以此来解决用工企业的佣金批量结算及无票支出,个税扣缴等问题。也是当下解决灵活就业场景下合规且有保障的方案。
薪行家平台是解决灵工人员已经与企业产生合作关系,任务完成亟待解决税款的扣缴,以及批量发放佣金的问题。并不解决灵工人员的招聘,这里可参照人力资源行业的劳动关系外包。
这个里面的关键的一个环节是用工企业的灵工群体是否是真实的,灵工群体与用工企业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否成立。这是平台进行风险控制的主要注意点,如拿来对企业的全职人员进行适用,将有违税收公平原则,影响到税收的控管。因此灵活用工平台内部的风控健全机制是一个于所有的业务要素。
多APP平台会采用推广拉新的模式来实现快速裂变的目的,即“推广拉新”的奖励机制。老用户邀请好友注册,或推荐产品给新用户购买,待新的用户完成消费后,平台给个人推广者一定比例的奖励金,这时从税务角度上来看,平台为“扣缴义务人”需为用户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。同时企业如果获取不到推广用户提供的票来入账的话,账务上就无法列支成本,额外增加企业成本。也是一个的痛点。
针对这些痛点,可通过税务委托代征的模式,利用众包分包为用户集中发放佣金并进行报税,提供税后收入,推广用户的个税享有核定税率,缴纳税目为“经营所得”。同时代发的奖励金也能获取合规类目的进项票抵扣,列支成本,解决合规入账问题。用户拿到税后收入,平台税务合规,达到双赢局面。
具体法规依据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在2013年颁布的《委托代征管理办法》